中讯证研防非宣传月 | 这些情形你遇到过吗?—系列非法证券活动典型案例
为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做好“5·15投资者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部署,不断增强投资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学习贯彻新《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福建证监局等单位指导下,中讯证研持续开展投资者宣教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法”和“根本法”。修订后《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从事证券业务、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等类型非法证券活动的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对于打防非法证券活动,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让更多投资者能识破并远离非法证券活动,我们给大家曝光系列非法证券活动的典型案例。
一、高回报骗局,小心为妙
案情摘要
自2017年8月起,刘某经常接到自称为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李某的电话,为其推荐股票并告知次日会上涨。观察一段时间后,刘某发现李某推荐的股票确实在次日上涨。于是,刘某主动联系李某,缴纳了1800元的荐股服务费,服务期限1个月,李某承诺能获取80%的收益。在李某的指导下,刘某通过网址注册会员,并签署了服务协议。待刘某签字后,李某要求刘某再缴纳3万元,称公司每天将返还一定资金。刘某不愿意缴纳3万元,遂要求退还服务费,李某称退款需要一个工作日。待刘某再次联系李某时,发现电话无人接听,网站也无法登陆。刘某看到网站显示的公司信息为某证券公司,便投诉至当地监管机构,称该证券公司存在欺骗行为。接到监管机构转办表后,某证券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并积极与刘某联系,主动了解情况,告知刘某公司未开展面向投资者提供荐股收取服务费的证券服务,经查询其反馈的李某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确认李某非该公司工作人员,相关网站也非该公司的官方网站。随后,该证券公司通过其官网再次声明上述网址非本公司官网,并揭示了非法活动的风险,提醒投资者警惕此类诈骗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并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提交了非法网站投诉信息。
风险提示
1.非法网站多利用网络虚拟环境,假冒合法机构在其经营的网站中,以短线暴利、免费提供金股为诱饵,通过招收会员、收取费用的形式,混淆视听、欺骗客户,非法敛财。投资者一旦上当,不法分子便销声匿迹,投资者被骗的钱财也难以追回。对此,投资者需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荐股电话及相关网站,更不要轻易将会员费、咨询费、服务费等汇入其指定账户,特别是个人账户。2.非法网站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直接以数字构成,或采取偷梁换柱、画蛇添足等方式在合法机构网站域名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数字)。投资者可通过谷歌、百度等主流搜索引擎,仔细辨别域名真假。3.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均须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官方网站公示所有合法机构的信息,投资者可予以核实。4.《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对已核实的仿冒、假冒本公司的非法网络平台,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并通过公司网站等途径进行曝光。对不能及时关闭的非法网络平台,采取网站曝光、短信通知、媒体公告或新媒体发布等形式提醒投资者防范风险。
二、假冒证券公司APP,互联网诈骗需警惕案情
摘要
近日,投资者王某接到冒充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加好友后向客户发送该证券公司最新的交易软件,向客户介绍最新的软件支持免费十档行情,申购基金费率享有一折优惠等。投资者王某被免费、优惠的功能所吸引,于是下载该软件进行注册。在进行银行卡绑定时,王某以充值的形式转入资金5000元,随后该“工作人员”引导进行银证转账,经操作后账户资金余额变为230元,资金不知去向。王某立刻跟“工作人员”联系,此时已被删除微信好友。王某意识到被骗后立即与该证券公司营业部联系。该证券公司营业部工作人员接到王某的求助后第一时间进行查证,该交易软件APP为不法分子假冒证券公司APP,通过使用与证券公司官方软件的标识一致的APP进行诈骗。营业部工作人员积极与客户讲解近些年出现的非法诈骗活动,谨防客户再次受骗。同时该营业部协助客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第一时间将该事件报告当地证监局。
风险提示
1.投资者在使用证券公司交易软件时,应认准证券公司官网的交易软件,通过证券公司的官网等正规渠道进行交易或业务办理,切勿使用其他软件,避免信息泄露造成损失。
2.《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第十四条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在客户合法权益受到非法证券活动侵害时,告知客户正确的维权方式,必要时提供相应帮助,固化相关证据,协助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当地政府、证券监管部门举报。
3.《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对已核实的仿冒、假冒本公司的非法网络平台,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并通过公司网站等途径进行曝光。对不能及时关闭的非法网络平台,采取网站曝光、短信通知、媒体公告或新媒体发布等形式提醒投资者防范风险。
三、轻信网络荐股,可能损失惨重案情
摘要
近期,上海市公安局根据相关线索,侦破一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案件。初步查明,2016年4月至今,犯罪嫌疑人廖某强伙同他人,利用廖某强原财经节目主持人的名人效应,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上海仟和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爱操盘(上海)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经营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多名不具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讲师(其中部分为台湾居民,均明知上述公司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通过举办线上及线下咨询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向公众分析、预测证券、期货投资品种的行情及价格走势,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非法获利金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及《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上述行为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风险提示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业务。获取证券、期货投资服务请通过证券公司或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上述合法证券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请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合作,远离“非法荐股”,避免财产损失。如受到“非法荐股”活动侵害,请向监管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轻信“牛股师”,损失惨重案情
摘要
赵某自封资深的“牛股师”、“私募王牌操盘手”,宣称曾在多家知名证券公司工作,在多家网站博客张贴股票账户截图炫耀其操作的股票均有盈利,并自我吹嘘其通过内部渠道获取翻倍牛股的投资信息,以诱导投资者与其联系。赵某招兵买马,指示员工通过QQ群、手机短信、售卖股票软件等方式指导投资者买卖股票,以“指导费、咨询费、服务费、会费”等名义收取投资者800余万元,投资者亏损严重。2013年5月,投资者向当地证监局举报,该局联合公安机关对赵某非法经营案进行了查处。
风险提示
近期随着股市火爆,非法证券咨询又开始改头换面,以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股票软件等形式群发股票买卖信息,并信誓旦旦承诺包赚不赔。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通过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核实公司及人员是否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核实公司地址是否真实、收款账户是否是公司账户等方式增强识别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迷信“消息”股深陷骗局案情
摘要
2010年3月起,以田某某、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多个城市注册成立“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招聘员工超过200人,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幌子,通过QQ群、飞信等聊天工具,大量发布股票交割单电脑截图等虚假信息,以推荐牛股、提供内幕信息、与私募基金合作获取高额收益为诱饵,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骗取全国各地投资者钱财。2013年5月,经过周密调查,当地证监局联合公安机关一举查处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抓捕18名犯罪嫌疑人。2014年6月19日,当地人民法院对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进行判决,分别判决田某某、刘某某等15人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2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50万元。
风险提示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机构,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相关业务资格,证券从业人员须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资格方可上岗。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在开展业务活动中一般使用对公账户,请投资者切勿向个人账户汇款,并自觉远离提供所谓“内幕股”的非法机构,摒弃“一夜暴富”观念,保持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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